全车盗抢险
四川省、福建省、重庆市为1.2%;广东省、浙江省、江西省、湖北省、甘肃省、湖南省、海南省、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辽宁省、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山东省为1.0%;江苏省、安徽省、河南省、贵州省、青海省、陕西省、河北省、云南省、广西省、西藏自治区为0.8%;山西省、宁夏自治区、新疆自治区、内蒙古自治区、天津市为0.6%;客车:六座以下(不含),按基准费率执行;六座以上(含),按基准费率减去0.2%执行;货车、拖拉机及其他车辆按基准率减去0.2%执行;摩托车按基准费率加上0.2%执行。
车上责任险
车上货物:赔偿限额的1.5%。
车上人员:选择座位投保的,按赔偿限额的0.9%;按核定座位数投保的,按赔偿限额的0.5% 。
无过失责任险
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的20%。
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
赔偿限额的0.6%。
玻璃单独破碎险
进口风档玻璃:货车,新车购置价的0.15%;16座以下客车,新车购置价的0.25%;16座及以上客车,新车购置价的0.35%。
国产风档玻璃:货车,新车购置价的0.10%;16座以下客车,新车购置价的0.15%;16座及以上客车,新车购置价的0.20%。
车辆停驶损失险
约定的最该赔偿天数乘以日赔偿金额的10%。
自燃损失险
赔偿限额的0.4%。
新增加设备损失险
按车辆损失险的费率执行。
不计免赔特约险
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之和的20%。